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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领6万!深圳龙岗、福田、龙华、宝安人才租房补贴翻倍(附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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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深圳是一座求贤若渴的城市,上半年接收毕业生5.2万人,而深圳各区更是“跟风”,为了吸引人才各区都放出了各种人才政策,也是蛮拼的!
来源: 人才深圳 2017-08-03
先说“市里面”的,相信大家都知道,如果你符合深圳市的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的,可以按照标准: 本科1.5万/人;硕士2.5万元/人;博士3万元/人; 领取深圳市的租房生活补贴。
深圳市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本市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实现初次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可给予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标准为每人2000元。
在毕业年度(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或开展创业准备的3类深圳市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15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一、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二、残疾高校毕业生;三、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已完成实名登记的深圳市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符合4个条件之一的,可按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给予临时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一、已办理实名登记满6个月以上,或办理失业登记满6个月以上的;二、属本市低收入居民;三、本市“零就业”家庭成员;四、本市残疾人家庭成员。目前深圳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704元/月。
不仅如此,深圳有4个区还发补贴!
龙岗最高30000元!
福田最高15000元!
龙华最高30000元!
宝安最高30000元!
龙岗区
7月27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发布了《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开展深龙英才计划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入户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在市级发放本科每人1.5万元、硕士每人2.5万元、博士每人3万元租房和生活补贴基础上一次性给予等额配套租房补贴。
申请条件
- 1.申请人在2016年11月1日(“深龙英才计划”政策施行之日)以后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部门或龙岗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人才引进,引进日期以招调通知、毕业生介绍信或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落款时间为准;
- 2.申请人已全额获得深圳市发放的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且在全额获得市级补贴后1年内申报;
- 3.申请人办理人才引进后新户籍所在地在深圳市龙岗区辖区内,且未存在跨区变更的情形;
- 4.申请人办理人才引进后应在龙岗区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
申请材料
- 1.《龙岗区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1份(详见附件);
- 2.毕业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 3.学历验证认证报告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 4.申请人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申请人页,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 5.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 6.通过办理在职人才引进的申请人提供《招调通知》;通过办理毕业生接收的申请人提供《毕业生介绍信》;通过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引进的申请人提供《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 7.申请人金融社保卡复印件1份;
- 8.申请人社保清单1份;
- 9.申请人获得市级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银行流水账单及历史明细查询单1份。
备注:1.上述复印件需由申请人签名确认,复印件以A4纸型制作;2.提交申报材料时,须一并提交电子格式资料(《龙岗区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以WORD文档提交,其他资料均以PDF格式提交扫描件)。
申请程序
- 1.申请: 申请人按要求向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受理科室:人力资源配置科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27号607室。
联系人:刘小姐;电话:28908050。
- 2.受理及审定: 我局按规定受理申请人申报材料,并对申请人资质进行审定。
- 3.公示: 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将在门户网站(http://www.rlzyj.lg.gov.cn/)上公示资助清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 4.资金拨付: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按程序向人才支付资金;公示有异议的,我局将重审。重审后证明异议内容属实的,不予资助,并将处理情况报区人才办备案;重审后证明异议内容不属实的,按正常程序予以办理。
福田区
福田区政府在深圳市执行的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标准上对符合本办法条件的新引进人才按照硕士12500元/人、博士15000元/人给予配套补贴,配套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
福田工作的朋友们可以领:
市+区
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福田区人才租房配套补贴
合计:
硕士37500元/人!
博士45000元/人!
这份补贴怎么领?
办理条件
1、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归国留学人员:2016年4月1日后经市、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人才引进手续的(2016年4月1日前已经办理应届毕业生接收、归国留学人员引进的,或已办理应届毕业生接收、归国留学人员引进并在2016年4月1日后再次申办的人员除外);
2、具有深圳本市户籍的;
3、在引进本市后缴纳了社会保险,且申报之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在辖区企业缴纳的(自主创业者需申报之前连续在辖区缴纳三个月的社会保险);深圳本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的;
4、符合《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73号)、《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5〕13号)、《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0号)有关条件并已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系统”审核(续发审核)并全额领取租房和生活补贴的。
办理材料
- 申报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 申报人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 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及验证证明(收原件);
- 《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或《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验原件、收复印件);
- 申报人社保清单(收原件)、银行卡(验原件、收复印件);
- 申报人所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动合同(验原件、收首末页复印件)或创业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 申请人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证明材料;
- 深圳市住建部门出具的未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证明材料(收原件);
- 《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配套补贴申报表》(附件,收原件)。
办理流程
- 申报:申报人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系统”审核并全额领取补贴后,向区人力中心窗口提交材料;
- 审核:区人力中心汇总配套补贴申报及申报人名单,并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本申报指南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核;
- 公示:根据审核结果,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在“福田政府在线”公示五个工作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本次申报终止;
- 发放补贴: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人力中心将申报人纳入配套补贴发放名单,将配套补贴款拨付至申报人的银行账户。申报人因个人信息不准确造成补贴发放不成功的,在更正个人信息后纳入下一个拨付周期。
龙华区
今年4月25号龙华区发布了,新引进人才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操作规程。
本科15000元/人!
硕士25000元/人!
博士30000元/人!
再加上市级的租房补贴,
本科30000元/人!
硕士50000元/人!
博士60000元/人!
办理条件
(一)这里说的新引进人才,是指符合深人社规〔2016〕20号文规定条件,落地龙华区就业,且于2016年8月28日(以首份引进审核文件签发时间为准)后经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和首次调入的在职人才。
(二)新引进人才申请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须符合以下条件:
-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 2、具有深圳户籍;
- 3、在区用人单位连续缴纳了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费(从申请月份算起),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区;
- 4、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注:新调入的在职人才除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办理时间
新引进人才应当在市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结束后6个月内提出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资格。
办理材料
新引进人才申请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均需按申报系统要求的格式扫描原件上传)
《深圳市龙华区新引进人才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表》:此表在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后可自动生成。下载后需由本人在“申请人声明”处签名,并由用人单位(须与申请人缴交社保单位一致)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
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面上;
金融社保卡:须与申请表上填写的金融社保卡的银行账户一致;
区用人单位与申请人签订的一年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区用人单位(缴交社保与实际工作须同为区内注册的用人单位)连续6个月及以上社保缴纳证明等:如属派遣性质的,另须提供申请人在区内实际工作单位的工作经历证明(含有证明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实际工作单位印章,但派遣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应同为区内注册的用人单位;
首份引进审核文件:是指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的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归国留学人员的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在职人才的招调通知,以及接收出站博士后人员备案通知书、招收进站博士后人员备案通知书等(首份引进审核文件落款时间为2016年8月28日之后的需要提供该份文件,之前的可不提供);
学历证书:在深圳市首次办理人才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证书。
办理程序
申请:由本人或用人单位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龙华分厅(http://wsbs.szlhxq.gov.cn/sxgl/home),进入“个人事项”注册个人或者单位账户,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选择“部门服务”—“龙华区委组织部”—“新引进人才配套租房补贴”业务进行在线办理。按照系统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同时扫描上传本操作规程第六条明确的申请材料。
审核:龙华区人才人事服务中心对申请人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报龙华区委组织部审批。
公示和拨付:经审批纳入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的申请人,在龙华区委组织部网站(http://zzrsj.szlhxq.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拨付至申请人金融社保卡的银行账户。
宝安区
宝安区给予一次性等额追加资助:
博士3万元
硕士2.5万元
本科1.5万元
政策依据
《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
深圳市级政策。向新引进入户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发放一次性租房和生活补贴,其中,本科每人1.5万元,硕士每人2.5万元,博士每人3万元。
宝安区配套政策。对新引进入户且在我区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给予一次性等额追加资助,分别是博士3万元、硕士2.5万元、本科1.5万元。
申请条件
- 1.申请人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资格
- 2.申请人自调入我市时起至申请该项资助时止,一直在宝安区工作
- 3.新引进人才应当在市租房和生活补贴全部发放结束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 4.申请人所服务的企业工商注册地及税务登记地均在宝安区(不含龙华、光明新区)。与宝安区企业签订的3年以上(含3年)劳动合同
申请资料
- 1.《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追加资助申请表》(原件3份,复印件0份)
- 2.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2份)
- 3.深圳市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调令(介绍信或招调员工通知书)(原件0份,复印件3份)
- 4.与我区企业签订的3年以上(含3年)劳动合同;(原件0份,复印件3份)
- 5.申请人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证明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2份)
- 6.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证明身份材料)(原件0份,复印件3份)
申请流程
- 1.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市宝安分厅,选择“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追加资助”事项,按要求上传电子材料。
-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 3.材料流转。宝安区政务服务中心及各街道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对照申请人提交的网上申请材料收取纸质材料,并通知宝安区人力资源局领取纸质材料或邮寄。
- 4.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 5.补助发放。宝安区人力资源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 60 工作日 。 受理申请后2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延长至4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60 工作日 。 受理申请后2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延长至4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85908590
办理地点:各街道政务服务中心(选择最近的政务服务中心)